关于开展201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时间:2013-09-30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开展201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

通 知

各教学系: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的安排,结合我院情况,现将我院201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参加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学院在职人员使用“网上报名”程序。在网上报名后,自行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表中内容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及以下栏目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中的10栏以下部分不填外,其它内容一律要求录入并打印,个人签名用手写。报学院人事处初审,初审合格人员的资料由学院人事处统一报省教育厅审查。

1、时间安排

(1)申请高校教师认定人员上网报名时间:2013年9月20日—10月20日,报名时同时上传照片。网上报名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2)收取个人材料、学院人事处完成初审时间:2013年10月30日前;

(3)我院没有评议组的专业,需要参加省上统一组织教育教学基本能力测试的,请申请高校教师认定人员在10月9日前报学院人事处,由学院在10月10日前统一报省上;

(4)体检安排。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在学院人事处领取或在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相关表格,体检项目按《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要求进行。本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安排在绵阳市三医院进行,于10月20日前完成体检。

2、报送的纸质材料内容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表中相应栏贴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或照片扫描后彩色打印(16K纸,双面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一式一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6)思想品德情况鉴定或者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7)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一式一份);

(8)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证书使用);

(9)《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或者《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10)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但应提交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复印件(一式一份)。

(11)高等学校拟聘副教授(含副研究员)及以上教师职务、具有教育学专业的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免提供《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者《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但应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二、要求

(1)参加认定的人员要严格按照学院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工作,过期不再办理认定事宜;

(2)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应认真填写相关材料,准确及时提供各种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即工作安排中的第2条内容,原件由人事处审验后退还本人)。

联系人:查 玲 梁 苏

联系电话:2202010

教师资格证相关表格下载.rar

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电话:0816-220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