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时间:2013-10-14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做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院内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3〕667号)要求,为加快国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做好绵阳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明确责任,信息填报、信息录入、审核报送等工作环节,确定信息及时准确,现组织实施全院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采集范围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在职(包括在编和非在编人员)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在编工勤技能岗位的教职工(采集对象不含离退休教职工、不含来自其他学校或企业的兼职教职工、不含代课教师、不含返聘退休人员和外聘其他学校教职工)。

二、 数据采集和工具

1. 教职工填写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

各部门将纸质的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下发给部门教职工填写,严格按照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指标解释和基础代码表要求,规范填报信息,填写完毕后本人签字确认,部门(系部)负责审核填写真实无误、完整无漏。

2. 各部门录入高校信息采集模板(EXCEL)

各部门指定专人将教职工基础信息表信息汇总录入高校信息采集模板,形成本部门教职工EXCEL数据文件,并通过模板附带的校验功能进行校验,保证所有数据没有错误。

使用高校信息采集模板前务必阅读高校信息采集模板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对策,按提示步骤操作后,再录入数据,否则会出现错误提示,比如:采集模板中带有大量宏代码和格式,如将原有的教职工信息直接导入,会将模板中格式破坏,可能造成无法展示选择项,无法校验等后果,因此请各部门录入时一定按高校信息采集模板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对策提示步骤操作。

3. 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指标解释、高校信息采集模板基础代码表、高校信息采集模板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对策均可从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和OA中下载。

三、 工作进度安排

1. 10月14至15日各部门打印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并下发到个人。

2. 10月21日前各部门提交全部采集了的信息采集模板和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信息采集模板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章,并提交电子版本(通过核验功能校验)。高校信息采集模板不能更改文件名,请在提交信息采集模板电子版本时,建立部门文件夹放入其中。

3. 教职工数据采集期间人事处负责咨询和服务工作。

4. 10月22日至10月25日人事处最终审核录入数据。

5. 10月26日人事处上报教育厅采集了的数据采集模板。

四、 联系方式

人事处负责咨询和服务工作人员:查玲

电话:2202010 15328220855 QQ邮箱:4144851@qq.com

附件:信息采集相关表格.zip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电话:0816-220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