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杨富 时间:2013-12-18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2013年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院内各部门:

为客观准确评价学院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为其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职务、工资调整提供依据,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川办发〔1996〕134号)和《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川人职〔1996〕9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13年年度教职工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3年年度考核工作于2013年12月16日——2013年12月30日进行。

(一)学院党政主要领导述职、院级班子及成员测评时间和地点(待定)。

(二)学院中层干部测评时间安排在2013年12月26日在学院行政楼第一会议室进行。

(三)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总结材料于2013年12月24日前交学院党委组织部;科级及以上干部个人总结于2013年12月22日前交学院党委组织部。学院党委组织部对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正职(含主持工作的副职)述职述廉总结进行张贴公示。

(四)2013年12月30日前,各教学系书记、主任(含主持工作的副职)在全系教职工会上述职述廉(重点是本职工作及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情况,系务、党务公开,财务公开)并接受教职工测评,其测评分值占整个年度考核权重的30%。各教学系述职测评时间由各系请示联系院领导后确定,并于2013年12月16日前报党委组织部郑方处。各教学系书记、主任(含主持工作的副职)述职测评时,联系各系的院领导、部分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纪委和组织部相关人员参加。

(五)其它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于2013年12月30日前完成。教职工填写《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此表在人事处网站下载,填写后A4纸双面打印),部门负责人填写考核意见,各党总支书记主持召开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商定教职工年度考核等次的建议意见;机关一、二、三支部由支部书记主持召开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商定教职工年度考核等次的建议意见。

二、考核对象

2013年学院在编在岗的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

三、考核要求

(一)各部门要提高对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到年度考核工作对教职工的激励作用,对提高学院各部门工作绩效、服务水平的促进作用。

(二)各部门年度考核应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教职工做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按条件和民主评议结果确定考核等次。

(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四)凡纳入考核范围的人员必须参加考核。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考核的,其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

(五)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应是部门工作业绩突出的骨干。民主测评中不合格票在50%以上的不能确定为合格等次,优秀票低于40%的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教学人员评定优秀等次年教学工作量不得低于320学时,且至少有一学期的教学质量考核优秀,无教学事故;管理、工勤人员评定优秀等次,须全勤且工作业绩突出。各部门优秀指标控制在学院分配的名额内(见附件1)。

(六)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表由所任教专业的系主任签具考核意见;中层干部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系主任只签考核意见,不确定考核等次。

(七)凡未进行年度考核或考核不认真,不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或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考核工作的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得继续进行职务和工资的正常晋升。专业技术人员,未完成本年度考核的,下一年度不得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无年度考核原始资料的人员,不能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拒不参加考核的不能续聘和申报高一级职务。

(八)凡未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市人事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培训与考试)及未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不能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不能正常晋升薪级工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四、考核组织

(一)学院成立2013年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党委书记文晓璋同志为组长,党委副书记、院长何礼果同志为副组长,肖争鸣、钟志万、蒋维益、王荣海、左明扬、沈利剑、翟向东、周捍东、肖庆英为组员。年度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由组织人事处负责。

(二)2013年年度考核以各党总支为单位,由总支书记主持党政联席会议组织实施2013年年度考核工作。

五、考核方式及程序

(一)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写出述职述廉书面总结,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在院级领导干部述职测评会上述职,院级领导班子成员接受民主测评(参加人员按上级有关规定抽取),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总结公示。

(二)科级及以上干部写出个人书面总结,中层干部接受民主测评,中层正职(主持工作的副职)述职述廉总结公示。

(三)其它教职工填写年度考核表,部门负责人签具考核意见并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六、其它

各党总支将年度考核表、年度考核备案名册于2013年12月30日前报学院人事处,报送年度考核备案名册时需报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各一份,电子文档表格在人事处拷取。

附件:2013年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分配表

二○一三年十二月九日

主题词:人事 年度考核 通知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3年12月9日

共印40份

二○一三年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分配表

序号

单位

参加考核人数

优秀

指标(12%)

备注

中干

在岗其他人员

1

机关一支部(党办院办、宣传统战部、工会办、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处、计财、校友办)

苏自强

8

38

5

2

机关二支部(资产设备处、高研中心、科技处、教务处、图书馆)

李小宏

6

50

6

3

机关三支部(学工部、团委、保卫处、招生处、就业处、成教部)

豆 祎

9

32

4

4

材料工程系党总支

史玉平

2

33

4

5

建筑工程系党总支

唐胜强

4

35

4

6

艺术系党总支

朱福成

2

20

2

7

信息工程系党总支

李 川

2

28

3

8

计算机科学系党总支

张晓云

2

35

4

9

机电工程系党总支

张 明

3

43

5

10

管理工程系党总支

陈 波

2

33

4

11

人文科学系党总支

韩文涛

2

54

6

12

后勤处党总支(含基建)

宋介平

6

31

4

13

思想政治教育部

黄 静

1

12

1

说明:指标数以在岗人员为基数计算(不含部门中层干部)。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电话:0816-220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