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25年公开招用助学助管员成绩和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作者: 时间:2025-07-16
根据《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25年公开招用助学助管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本次考生成绩及体检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用助学助管员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请进入体检名单的考生加群:1040907283(绵职院2025年公开招用助学助管员),后续事项将在群内通知。
二、体检须知
(一)时间和地点
2025年7月20日前,自行前往三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二)体检收费标准
体检费、交通费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须携带的有关手续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1张(与报名系统照片一致)。
3.请自带黑色签字笔,用于填写相关表册。
(四)注意事项及要求
1.体检前三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空腹8-12小时。
3.因怀孕需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的考生,须出具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证明和本人申请,延期补检时间另行通知。
4.考生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不得由他人陪同或随同。身体有特殊情况的应及时向医务人员反映。考生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后又主动放弃补检的考生所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五)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本次体检需开展心理测试项目,根据医院“心理CT”测试标准进行心理测试。
(七)复检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八)体检结果、政审考察、拟聘公示等具体事项均在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招聘专栏公布,不再电话通知,请考生及时登陆网站查看公示。
(九)体检报告和心理测试报告需由体检医院密封盖章,考生本人不能私自拆封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和心理测试结果,如有违规将取消录用资格,体检报告邮寄事宜请关注QQ群通知。
附件: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用助学助管员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