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公开考核招聘医务人员的公告

作者: 时间:2024-03-26

根据学校用人需求情况,绵阳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本次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外招聘,被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无事业单位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医生1名。

二、岗位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工作纪律、劳动纪律等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好、觉悟高。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职业道德,年龄在55周岁以下(条件特别优秀者可放宽)。

4.能熟练处理门诊常见病;能完成公共卫生宣传、传染病防控、医卫保障及应急救护工作;

5.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医师资格证、执业证等相关证件,具有临床工作2年及以上的工作经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与其他单位有劳动(聘用)关系的。

2.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

3.有经济、刑事等违纪违法记录或曾被用人单位开除过的。

4.其它政策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326日至43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将报名所需资料统一放入一个文件夹后发到指定邮箱,邮箱地址:892886742@qq.com(文件夹名称统一使用“姓名-报名岗位-联系电话”)。

(三)报名所需资料

1.《医务人员应聘报名表》;

2. 学历学位证书。应聘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不含临时毕业证、学历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

3.身份证;

4.职业资格证书;

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不予退回。

四、考试考核

(一)考核时间及地点

考核时间以电话形式告知,考核地点为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内(绵阳市游仙区新一环路北段6号)。

(二)考核方式

采用面试的考核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素质能力,并对职业道德水平进行考核。

(三)考核计分

考核满分100分,按应聘者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岗位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四)考试成绩公布

考核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绵阳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布参加考试考核人员的成绩(含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进入体检人员由我院指定时间(另行通知)在指定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交人事处确认。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聘者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我校研究,按照考核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六、综合考核

我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报考条件、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如需递补,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察。

七、公示

对经过面试、体检及综合考察等考核所确定的拟聘人员,将在绵阳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我校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拟聘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审核确认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填写《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聘用人员信息登记表》,学校按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九、其他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若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18030968839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电话:0816-220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