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非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作者: 时间:2019-06-28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公开招聘非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学校用人需求情况,绵阳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本次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外招聘,被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无事业单位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和《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所载条件要求的人员。其中,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习形式限制;其他报考者必须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二)基本条件

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工作纪律、劳动纪律等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2.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敬业精神,

3.应聘人员应在2019628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具体要求见《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4.具有胜任所应聘岗位工作的素质和能力。

5.身体健康,符合所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年龄具体为: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度放宽。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与其他单位有劳动(聘用)关系的。

2.不符合应聘基本资格和条件要求的。

3.有经济、刑事等违纪违法记录或曾被用人单位开除过的。

4.其它政策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

二、考核招聘名额

招聘名额详见《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9628日至74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及方式

报名地点:绵阳市游仙区仙人路一段32号,绵阳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可乘46路公交车在终点站下车即到绵阳职业技术学院)。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所需资料

现场审查确认报名资格,提交的报考信息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不予退回,具体资料如下:

1.一类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2份)

2.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其中,毕业证和学位证须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 (不含临时毕业证、临时学位证、学历学位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归国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各学历层次学历、学位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各类资格证书、聘用、身份证等证明身份和资格条件的证书(证明材料)。

4.入职申请。

5.在职人员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和政审材料。

四、考试费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缴纳考试费。考试费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相关规定收取。本次招聘每人收取费用130元(内含一次笔试、一次试讲、一次面试)。

五、考试考核

(一)考核时间及地点

我校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书面通知考核具体时间及地点,指定时间未领书面通知的报考者则视为自动放弃。考核时间初步定于7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核地点为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内(绵阳市游仙区仙人路一段32号)。

(二)考核方式及总成绩计算原则

采用笔试、面试和试讲相结合的考核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心理素质与健康、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广度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试讲成绩×30%


(三)考核计分

考核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试讲成绩×30%,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且总成绩不低于70分,如遇考生考核总成绩均低于70分的专业,则该专业取消招聘计划。未构成竞争岗位且考生总成绩大于等于70分则由考核领导小组成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

(四)考试成绩公布

考核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绵阳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布参加考试考核人员的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试讲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进入体检人员由我院指定时间(另行通知)在指定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交人事处确认。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聘者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我校研究,按照考核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七、综合考核

我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报考条件、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如需递补,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察。

八、公示

对经过笔试、面试、试讲、体检及综合考察等考核所确定的拟聘人员,将在绵阳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我校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拟聘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填写《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聘用人员信息登记表》,学校按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3年(含见习期1年)。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在报到后30日内将其人事档案调至学校,若人事档案未在规定时间内调至学校或人事档案经审查发现有违纪、违法等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十、其他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若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联系人:杨老师 老师

联系电话:0816-2201302 0816-2202010

附件:

1.《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一类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电话:0816-220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