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时间:2014-09-18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开展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

通 知

院内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的安排,结合我院情况,现将我院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参加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学院在职人员使用“网上报名”程序。在网上报名后并通过审查后,自行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表,按照网上提示和要求下载打印纸质版。

报学院人事处初审,初审合格人员的资料由学院人事处统一报省教育厅审查。

1、时间安排

(1)申请高校教师认定人员上网报名时间:2014年9月15日—10月15日,报名时同时上传照片。网上报名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2)收取个人材料、学院人事处完成初审时间:2014年10月30日前;

(3)我院没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议的专业,需要参加省上统一组织教育教学基本能力测试,请申请高校教师认定人员在10月5日前报学院人事处,由学院在10月10日前统一报省上(我院可以进行测试的专业有:政治学与法学类、语言文学类、数学类、化学物理类、材料科学与工程类、机械与工程力学类、建筑学类、电气信息类、工商管理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4)体检安排。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在附件下载相关表格,体检项目按《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要求进行。

2、报送的纸质材料内容

(1)本人填写并签字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双面打印)。表中相应栏贴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或照片扫描后彩色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一式一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6)思想品德情况鉴定或者证明材料(一式一份);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评语后,加盖人事处公章。

(7)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一式一份);

(8)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证书使用);

(9)《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或者《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10)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但应提交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复印件(一式一份)。

(11)高等学校拟聘副教授(含副研究员)及以上教师职务、具有教育学专业的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免提供《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者《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但应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二、要求

(1)参加认定的人员要严格按照学院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工作,过期不再办理认定事宜;

(2)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应认真填写相关材料,准确及时提供各种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即工作安排中的第2条内容,原件由人事处审验后退还本人)。

联系人:查 玲

联系电话:2202010

附件:1、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2、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电话:0816-220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