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教师到企业锻炼的实施意见

作者:人事处 时间:2011-12-31

绵职院发﹝2011﹞143号

(试 行)

为进一步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打造一支既有扎实理论基础、又有实践能力的师资队伍,提高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服务国家产业经济发展,根据《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及《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十二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制定学院教师到企业锻炼的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统筹兼顾,处理好教师到企业锻炼和院内教学的关系。

(二)专业对口,顶岗锻炼的工作岗位必须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和所授课程(包括理论课和实践课)密切相关。

(三)按需培训、注重实效、形式多样。

二、目标任务

教师到企业锻炼属于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学院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完成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师到企业锻炼的轮训任务。

三、对象及范围

承担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本院在编在岗专职教师。

四、主要形式

采用集中与分散两种形式:

(一)脱产6个月的顶岗锻炼。

(二)寒暑假及课余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2个月)。

五、教师到企业锻炼主要任务

(一)参与顶岗锻炼单位的生产、管理、服务、经营工作,把握行业发展动向,熟悉行业企业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流程。

(二)服务绵阳产业经济发展,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参与企业技术改造与新产品开发,开展横向课题研究,为企业提供服务。

(三)在专业建设、课程开发、实验室和实训基地等方面与行业企业开展共建活动。

(四)开展市场调研,了解企业人才需求,为专业建设、课程开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供决策依据。

六、组织实施

(一)制定计划。各系根据教学需要和专业发展情况,分类(寒暑假、课余、顶岗)制订本系教师到企业锻炼5年计划及年度计划。

(二)确定人选。各系根据年度计划,确定参加到企业锻炼教师名单;经人事处审核后,提交学院审批。各系要优先安排无实践经验的新进青年教师及近五年没有行业企业经历的专任教师下企业锻炼;从企业引进的专业教师在学院工作不满3年的,最近五年已经下企业顶岗锻炼但成效不大的,原则上不再安排顶岗锻炼。

(三)派出锻炼。各系根据学院的审批意见,按照计划派出教师到企业锻炼。

(四)总结备案。教师于顶岗锻炼结束后2周内,完成书面总结和不少于3000字的总结报告,并面向全系教师汇报锻炼情况,演练实践技能,展示锻炼成果,并将有关材料交人事处备案。

(五)利用寒暑假及课余时间到企业锻炼的教师,由本人向系提出书面申请,系、院领导签具意见后报人事处备案。

六、管理与考核

(一)学院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合作处要积极配合各系,争取企业的支持,为教师下企业锻炼创造良好条件。

(二)各教学系要充分认识到教师下企业锻炼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强化责任意识,结合专业特点,建立相对稳定的教师下企业锻炼基地(每个专业至少建立1个),并与基地签订教师培养协议,确立长期的产学研合作关系。

(三)顶岗锻炼教师,要坚持记工作日志,按时完成工作周记,定期向所在系、学院人事处汇报锻炼情况,如根据锻炼单位要求外出或因私事请假,需电话告知学院人事处;顶岗锻炼教师要严格遵守学院和顶岗锻炼单位有关规章制度,服从顶岗锻炼单位工作安排与管理。因故确需改变顶岗锻炼单位、时间者,必须向系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批同意后实施。

(四)学院组织人事处、教务处、系部、院教学督导室相关人员不定时实地检查教师顶岗锻炼情况,通过与锻炼企业相关人员访谈的形式,及时掌握教师顶岗锻炼情况。

(五)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参与管理和考核,在挂职教师期满后出具鉴定考核意见。

(六)顶岗锻炼结束后,学院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参照顶岗锻炼单位的鉴定意见,对教师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个人年终考核、职称评定、晋级增资、岗位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

(七)在顶岗锻炼期间,无特殊原因没有完成顶岗锻炼任务或自动终止顶岗锻炼的教师,学院视情节扣回相关费用,并予以通报批评,年终考核定为不合格。

(八)学院将组织人事处、教务处、教学系、院教学督导室相关成员对利用寒暑假及课余时间到企业锻炼的教师进行考核与考查,并集中安排教师到企业锻炼成果展示(每学期一次)。

七、到企业锻炼业绩突出者的认定

(一)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一份(人才需求信息、企业所需人才规格,专业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其专业发展趋势预测、现有课程存在的问题及其核心优质课程开发的有效途径、教育教学改革有效性策略)。

(二)与行业企业人员共同开发具有高职特色的优质教材,并在院内相关专业使用,教师、学生反映良好。

(三)参与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实质性参与,对企业有实质性贡献,锻炼企业有书面证明并有支撑材料佐证)。

(四)开展企业员工培训及技能鉴定工作(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企业反映良好。

(五)在建立院外学生实训、实习、就业基地,学生顶岗实习基地,双师素质教师培训基地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起到了关键作用。

(六)密切校企合作关系,在推进校企深度合作(含校企合作项目、科研项目)中起到重要作用。

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以上几方面的情况写出教师到企业锻炼业绩评估报告。

八、待遇及奖惩

(一)教师顶岗锻炼期间,其津贴暂按学院同级别坐班人员的50%发放,如考核合格并完成学院规定的各项任务,期终再补足余下的50%,其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二)在绵阳境外(但在四川省境内)顶岗锻炼的教师,利用休息时间回院,可每月报销一次从学院到锻炼单位的往返车票一次。

(三)利用寒暑假及课余时间到企业锻炼教师,经学院考核领导小组认定成绩突出者,学院给予每天30元的生活补助。

(四)对到企业锻炼教师,经考核领导小组认定成绩突出者,学院给予一次性奖励;同时,对教师到企业锻炼组织工作做得好的系或教研室也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奖励金额由学院考核领导小组提出建议意见,报学院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

(五)顶岗锻炼人员弄虚作假(未到顶岗单位上班,借顶岗锻炼之名干私事或与顶岗锻炼无关的事),一经查实,学院将按旷工处理,并扣回所领工资福利及津贴,其年度考核不合格,三年内不得晋职晋级;如旷工天数达到国家规定除名条件,学院将解除聘任并予以除名。

九、保障措施

(一)学院设立教师到企业锻炼考核领导小组,主管教学的副院长任组长,人事处、教务处、教学系、院教学督导室相关人员为成员,考核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二)加强对教师到企业锻炼的领导与管理,教师到企业锻炼目标明确、责任到系(或教研室)、方案到人。

(三)教师到企业锻炼工作将作为考核系(部)主要领导的重要指标之一。

(四)学院设立专项经费,保障下企业锻炼教师各种补贴及奖励资金。

(五)教师到企业锻炼将作为其职称晋升的基本条件。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电话:0816-2202010